第(3/3)页 “啊。”雷准一愣,气势明显弱了些,“你,你的人打断了我的手,还抢了我的枪。” “啊?”王耀堂眼角挑了挑,不是,下面那些马仔这么猛了吗? 不知道抢劫警察违法吗? 还抢枪…… 黄炳耀一把捂住雷准的嘴,低声吼道:“你他妈的疯了,警枪丢了的事能传出去吗?” 雷准身体一僵,一下也反应过来再不挣扎。 本来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就已经够轰动的了,这要是警枪丢了消息再被报道出去,他们俩都要吃不来兜着走。 如果警枪再杀了人…… “首先,周围几条街的人都知我一直在楼上啊,街道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,最后,你个臭嗨枪都能弄丢还做个屁的差佬啊,几千人踩过,去哪里找?”王耀堂嗤笑一声,“没救了,等死吧。” “扑街!” “你他……呜呜呜。”黄炳耀一把捂住雷准的嘴,“你还惹那疯子,多少次了,每次吃亏的都是你,这次闹大了死的还得是你,冷静。” 雷准慢慢停下挣扎动作,身体却还是一颤一颤的,黄炳耀仔细一看,两行清泪正从雷准眼角滑落…… 回想起王耀堂崛起的这几个月,一幕幕画面在脑海中浮现,雷·头角峥嵘·准、雷·肋骨战损·准、雷·独臂·准…… 好好的一个油麻地警队年轻的明日之星,忽然就步步坑洼。 忽然就有点同情了是怎么回事。 算了,以后不针对他了,怪可怜的。 摇摇头,算了,哪里还有时间替这家伙伤心,眼前的麻烦就够大了的。 “头。”手下警长匆匆跑来,“刚刚得到消息,王耀堂还有一支人横扫了同新和在油尖旺所有场子,同新和的马仔全都被打断手脚丢在街上,足足80多人,大量记者已经过去了。” “啊!?”黄炳耀脸上从震惊转为不可思议,又变为愤怒,一晚上,伤亡上200人,天都塌了! “这王八蛋,是不是他手下那群穿黑衣服的?” “对,就是黑衣大队!”警长重重点头,“训练有素,行动迅猛,加上同新和人手空虚,一点抵抗之力都没有就被横扫了。” “抓人,以违法穿戴类似警方制服刻意欺骗他人罪名抓人,全他妈给我抓起来,敢跑就鸣枪,出了问题我担着!”黄炳耀眼睛一转,大声下令道。 香港法例第228章“简易程序治罪条例”第21条规定,任何人穿着其并无资格穿着的制服,或穿着非常类似该种制服的衣服而刻意欺骗他人,可处罚款1000港元或监禁6个月。 一个很好的筹码,要么逼王耀堂合作,要么用来给媒体一个交代。 普通古惑仔抓了没任何新闻价值,这种人港岛有40万。 但一群统一着装,训练有素的古惑仔就新奇了,港岛还是前所未见,足够让那群吃人血馒头的狗仔报道了! “这个名字我喜欢,以后就叫黑衣大队了!”一个带着兴奋的声音在身边响起。 黄炳耀被吓了一跳,猛地转身,“你你你!” 忽然有种背后说人坏话被抓包的感觉是怎么回事? “不对,你不觉得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这里很不合适吗!” 王耀堂戏谑地看着黄炳耀,“谁惹黄兄弟生这么大的气啊。” 黄炳耀嘴角抽抽,决定暂时原谅这家伙探听消息的举动了。 “行了,你先下去吧。”黄炳耀对着手下警长挥挥手。 警长看了眼似笑非笑的王耀堂,眼神询问:那还抓不抓人? 黄炳耀:当着人家的面说,还怎么抓啊! 警长眨眨眼,转身忍不住想到,刚刚还一副要打要杀的样子,人一来立刻变换一副嘴脸,怎么感觉你俩的关系怪怪的? 走出去几步忍不住偷偷回头,一眼就看到黄炳耀脸上表情咬牙切齿中带着委屈埋怨,“财神耀,调虎离山?声东击西?我挑,社团晒马而已,要不要玩这么大啊!” “不玩点兵法,怎么摘同新和的牌子!”王耀堂笑道。 “嗯?你什么意思?”黄炳耀仿佛想到什么,一脸的不可置信,“阿积去……” 对对对,就是这种深闺怨妇的感觉! 咦——警长打了个冷颤,恶心心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